教基一〔2012〕812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王艳玲厅长在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电视电话会议已于2012年8月29日召开,王艳玲厅长做了重要讲话,就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学校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好会议精神,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王艳玲厅长在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在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 件
在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王艳玲
(2012年8月29日)
同志们: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学校安全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常抓不懈,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普遍呼声,也是推进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省政府和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展了多次专项督查,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目前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学校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课业负担有所减轻。但一些地方和学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办学行为,如侵占学生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补课或上新课,不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个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等。这些问题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影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办学行为仍是我省教育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今年下半年,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力度,发现违规办学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今年秋季开学后,各地也要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加强督查,重点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1.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目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集中反映在:一是“超时”,即少数学校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占用节假日、双休日补课和上新课,违规安排早晚自习;二是“超量”,即超过规定作业量布置作业;三是“超标”,即学科教学和考试超出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对此,必须综合整治,下大力气认真解决。学校要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它法定节日,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认真规范各种考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确保学生的课业负担得到减轻。坚决禁止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的行为,不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2.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今年,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厅高度重视,会同新闻出版局、发改委、省政府纠风办等有关部门成立了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7月,经专家评议,下发了《河南省201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公告》。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中小学教辅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好推荐、选用、征订等关键环节,切实把国家和省里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执行“评议推荐”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起,由各地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从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各学段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出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中小学校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开学后,教育厅将联合有关厅局开展专项检查,凡不按程序推荐选用,或在目录外选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报备管理。各地教辅材料推荐结果要报教育厅备案,不得随意变更。各学校代购的品种及数量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三是认真组织做好无偿代购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辅推荐结果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每所中小学校园信息公开栏内张贴,供学生自愿选用。若学生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四是严格规范教辅发行工作。教辅材料的发行必须由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承担,对于学校私自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3.清理规范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是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发改委也下发了《关于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对各地公办普通高中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从各地近期上报的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大多数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整体推进情况良好。但个别地方清理规范工作进度缓慢,部分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仍未完全到位。国务院纠风办近期将到我省督导检查该项工作。为扎实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巩固深化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一是要落实清理规范销号制度,对于已经清理规范完成的要逐校进行验收,规范一所,减少一所;二是对于仍未清理规范完成的学校要重点督办,严格对照清理规范政策要求逐校逐项落实;三是要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2012年秋季开学前未清理规范到位的高中改制学校一律按照公办学校标准收取学费。同时,各地要对已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复核,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二、加强监管,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为切实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国家和我省分别印发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也对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出了部署。现在国家正在安排部署秋季教育收费检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收取任何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等各种费用。规范特长生招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严禁举办“占坑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和有效使用。
三、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没有发生大的群死群伤事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体态势良好。但我们也要看到,中小学的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特别是我省近期发生的一些溺水和交通安全事故,教训非常惨痛,令人非常痛心。一些地方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仍然存在重视不够、工作不实、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安全防范形势依然严峻。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压倒一切的首要位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深入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活动,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今年9月是我省第八个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教育厅专门下发文件对今年安全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深入、广泛的开展好各项活动。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开学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开学第一课、课堂教学、班、团、队会、民警进校园开讲座等形式,集中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进一步抓好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的课时、师资和教学资源,推动安全教育扎实开展,确保收到实效。二是抓好应急疏散演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维护校园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提供保障,认真组织。中小学每学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幼儿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各地、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增加演练次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今年安全月期间,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比赛,各地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切实提高本地区中小学师生应对紧急事件的反应和处理能力。
2.加强校车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今年,国务院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公安部等20部门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系会议,并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学校校车的安全监管工作,是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教育厅等部门已经相继下发了多个文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的政策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部门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一是要严格审查校车准入条件,严防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车辆进入学校,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牌)的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拼装车或者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接送学生,尤其要严把民办学校校车入校关。二是切实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格按照校车驾驶人员从业标准选用驾驶员,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校车。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与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监督驾驶员和照管人员规范驾驶、安全行车、安全看护。配备校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措施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使其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出车前车况安全性能检查、上下车清点人数、相互监督提醒纠错等环节,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禁超员超载。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在开学前后对辖区内所有校车全部检查一遍,确保不漏过一辆校车,不漏一处安全隐患。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月组织一次校车安全督查,确保不再发生校车伤亡事故。各省辖市(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要于每月7日前将上一月的督查情况报教育厅。教育厅每月将对各地校车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和督查情况台账,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将严肃处理。
3.强化学校日常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一是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学校保卫、危房报告、校车监管、消防、饮食卫生、宿舍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二是重点加强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暑假期间,教育厅相继下发了多个文件,就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并联合有关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正值夏末秋初,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开学后学校要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一次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多管齐下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要联合乡、村党委(支部)和社区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安排安全监督员或巡查员,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开学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要对食堂、饮水设施、厕所、宿舍等容易造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环境进行经常性地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各中小学幼儿园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对食堂、商店的食品进货渠道、运输过程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不洁食物流入校园。四是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开学前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校车、教学和生活设施、校园周边等重点设施、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整治。在排查过程中务必要求细求实,实现全覆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并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进一步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继续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卫人员的工作。完善落实值班、登记、出入巡查等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秋游、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各地教育部门要以秋季开学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走进学校、走近师生、走访家长,查隐患、查实情、查问题”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学校,特别是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随迁子女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族班等,向师生宣讲政策,体现和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学校解决困难,帮助师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教育厅在开学后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地检查指导开学工作。
四、当前的几项重要工作
1.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以及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按照“义务教育促均衡”的基本要求,以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和达标县为总抓手,以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实施项目带动,创新工作机制,持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根据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我省将有40个县(市、区)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为做好此项工作,我省向各地分解了49个县(市、区)的创建任务,这些县(市、区)要在今年底之前完成自评,明年初省辖市进行复评,明年5-6月份进行省级评估验收。经省级评估验收合格之后,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在明年8-9月份到我省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各地市和被验收的县(市、区)要严格对照评估验收标准,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查漏补缺,全面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次通过。凡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我们将建议省政府取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
2.加快薄弱学校实施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是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工程。今年6月份,省教育厅、财政厅召开了项目推进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一要落实责任。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项目学校遍布全省,量大面广线长,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组织管理架构,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认真做好规划制定、资金落实、招标采购、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管理职责清晰,管理人员落实,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二要落实配套资金。中央财政下达我省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补助资金每年近10亿元,按照国家要求,改造计划所需资金中央和地方按5:5分担。我省规定校舍改造类项目所需地方配套资金全部由省里负担;教学装备类项目所需地方配套资金由省辖市、县(市、区)按2:8的比例分担。目前各地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落实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要求,加大市、县本级的资金投入力度,明确投入责任,及时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证地方项目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同时,要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各地要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审计监督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估,确保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三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各地要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加强项目实施进度,保障项目及时完工并投入使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制,确保招标质量,杜绝腐败滋生。要抓住项目质量的关键环节,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改正,未经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3.大力推进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是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各地一定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抓紧实施好相关项目,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抓住国家实施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的机遇,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好国家重点支持的四大类七个项目的重大工程和“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要通过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在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等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省里去年建立了工程项目的双月上报制度,各地要按时向教育厅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里会定期对各地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情况进行督查,近期还将召开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工作。二是着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我们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广覆盖”、“保基本”与“有质量”的关系,在大力普及学前教育的同时,坚持质量第一,促进内涵发展,努力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要坚持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严格执行《科学保教十不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要加快推进教学管理创新,支持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并通过开展送教下乡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带动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的整体提升;要加强规范管理。各地要按照《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完善和落实年检制度,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加强幼儿园的收费、安全、质量管理,对无证办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分类治理。特别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问题,新建幼儿园从选址、设计到施工、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幼教特点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不断巩固和完善安防设施。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确保十八大前的安全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新学期开学后,我们要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各项工作,特别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安全等各项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持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势头,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题词:基础教育 会议 讲话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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