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持续改进和优化干部作风,濮阳市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意见》从七个方面作出了15项具体要求。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市委常委、副市长每年年初要制定当年的调研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调研主题,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50天。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调研,市直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县区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到基层调研,市直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县区由1名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活动一律不准警车开道,不违反交通信号,不实行交通管制。二是精简会议活动。严格实行会议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由分管领导解决的问题不提交会议研究,能在小范围布置的工作不召开大型会议,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召开会议,切实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格规模,从严管理经费。三是精简文件简报。要求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控制篇幅,简报每期不超过1500字,未经市委批准,不得新增简报。四是规范出访活动。严格实行出访计划管理,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照顾性出访。五是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继续实行全市工作日中午禁酒,在市域范围内不得相互寄发贺卡,党政机关之间不得相互走访拜年。六是改进新闻报道。要求规范和简化新闻报道,市委常委、副市长出席会议和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七是加强领导和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每年年底要对执行意见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定期督促检查,并适时公开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将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